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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新规!承装修试资质的换领和延续新政
2025/10/30 10:25:55

国家能源局新规!承装修试资质的换领和延续新政

 

一、等级换发规则:

原持有三级、四级、五级许可证的企业,将自动换发对应等级的新证,具体为三级换发二级,四级、五级统一换发三级。

 

二、二级、三级许可证业务办理要求:

换领证:持证企业在许可证届满前,可按相应标准申请换领二级或三级许可证。

 

变更业务:企业在办理许可证变更业务前,需先完成二级或三级许可证的换领工作。

 

延续业务:二级许可证企业在办理延续时,可申请延续二级或三级许可证;三级许可证企业仅可申请延续三级许可证。

 

三、延续过渡期

对于有效期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许可证企业仍可继续使用。但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以确保许可证使用的连续性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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