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家能源局新规!承装修试资质的换领和延续新政
2025/10/30 10:25:55
一、等级换发规则:
原持有三级、四级、五级许可证的企业,将自动换发对应等级的新证,具体为三级换发二级,四级、五级统一换发三级。
二、二级、三级许可证业务办理要求:
换领证:持证企业在许可证届满前,可按相应标准申请换领二级或三级许可证。
变更业务:企业在办理许可证变更业务前,需先完成二级或三级许可证的换领工作。
延续业务:二级许可证企业在办理延续时,可申请延续二级或三级许可证;三级许可证企业仅可申请延续三级许可证。
三、延续过渡期:
对于有效期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许可证,企业仍可继续使用。但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,以确保许可证使用的连续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