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城建档案查询:项目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参建单位,仅需提供介绍信,无需提供项目合同。
2025/10/30 10:23:01
城市建设档案馆从今年1月份开始,积极转变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理念,推出“一证即查,无证易查”新举措,充分运用政务大数据,打通跨部门信息壁垒,档案查询实现由“你向我证明”到“我为你核验”服务方式的转变,便民服务、查询效率再上新台阶。
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通过对档案查询系统升级改造,实现了包括不动产交易和登记、工商变更登记、房屋租赁备案、公有住房备案和物业企业服务项目等近450万条信息自主核验。该系统已于近日完成开发调试。
自8月18日起,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现行的竣工档案查询流程优化调整,根据不同查询主体,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。
1.房屋权利人为个人的,提供身份证(原件或电子证照),不能现场办理的,可委托他人办理,仅需提供身份证(复印件或电子证照);房屋权利人为单位的,提供介绍信,无需提供房屋产权证、网签备案合同。(注:非网签合同除外)。
2.房屋承租人已完成合同备案的,提供身份证(原件或电子证照),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。(注:涉及竣工图纸用于装修改造的需取得产权人同意)。
3.项目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参建单位,仅需提供介绍信,无需提供项目合同。
4.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已开通维修资金账户的,仅需提供介绍信,无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。
5.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,仅提供执法证件和投诉处理单,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(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查询窗口电话 65850401)
摘自大连住房城乡建设公众号